关于对东昊连锁旗舰店的整改和处罚通知书

发表于:2019/04/26

为确保“东昊连锁”健康、有序发展、维护东昊公司及各店铺双方的合法利益,特此对旗舰店下发店铺整改和处罚通知书东昊旗舰店店招不符合VI要求,违反了东昊连锁管理制度第条第小节和第三小节商标、品牌标识(图形、象征图案)、品牌标准字(中、英文)、标准色统一;连锁店铺外观(颜色、格局)、连锁店铺招牌(直、横)统一,东昊连锁总部责令旗舰店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即日起3天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罚金,并无条件实施店铺整改。附加:如没有按照东昊连锁规定的商标、品牌标识(图形、象征图案)、品牌标准字(中、英文)、标准色统一的等,东昊连锁对其责令整改,责令整改后以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开业经营,如店铺拒绝整改,东昊连锁总部可直接解除所有合约,终止一切活动,店方负责人完全承当银终止合作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(品牌保证金不予退还)

标准



东昊连锁办公室    

  2019年4月26日